挑战模式。作用模式没有否认伦理价值的如下现象:它没有否认人们有反省的利益,他们的生活的好坏取决于这些利益得到满足的程度。但是如我们所知,它描述这种反省的利益的方式是对伦理价值加以限制。它认为,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只能是因为它们对事物状态之客观价值的作用。我现在要阐述的另一种模式——挑战模式——否定这种限制。它采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即良善生活具有一种技能表现的内在价值。它因此认为,各种事件、成就和经验能够具有伦理价值,即使它们在它们出现于其中的生活之外没有作用。技能表现有着内在价值这一概念以生活有某种内在价值而为人们所熟知。例如,我们赞赏复杂优美的跳水动作,其价值在最后一波涟漪消失后依然存在;我们赞赏攀登喜马拉雅山的人,是因为正如他们所说,他们到过那儿。挑战模式认为,过某种生活这件事本身,是一种需要技能的表现,它是我们所面对的最全面最重要的挑战,我们反省的利益就存在于那些成就、事件和经验之中,它们意味着我们已经成功地应对了挑战。
由此可见,挑战模式为某些反省的利益的信念提供了空间,而这些利益是被作用模式斥为自我陶醉的。因此,虽然并非显而易见或没有争议,但了解一些当代科学知识是生活美好的内容之一这种想法是有意义的。挑战模式也不否认被作用模式所接受的直觉。因为它认为这样的观点——其实这看上去不言自明——也是有意义的:通过战胜疾病减少世界的痛苦,是应付挑战的杰出方式。挑战模式这种通融的性质,也许会让你觉得是它的一个弱点,它表明这种模式空洞无物或至少缺乏解释力。作用模式把伦理价值与客观世界的价值挂钩,因此至少为良善生活的实质提供了某种指南。比较而言,挑战模式允许伦理价值的观念漂浮在其他任何价值之间。假如我们能够随便把任何行为或事情都算作应对生活的挑战,那么这种模式(也许看起来就是如此)与其说是一种模式,不如说是一种老生常谈:生活美好就是去做任何可算作美好生活的事情。